華泰證券:電價市場改革深化 板塊大幅回調

作者: 華泰證券 2022-03-16 11:07:02
2022年煤電收入彈性最大,凈利潤增厚層面核電更具優(yōu)勢。

智通財經APP獲悉,華泰證券發(fā)布研究報告稱,2022年開年以來,電力板塊大幅回調,進入布局窗口。推薦含煤電/核電的多元化運營商標的華能國際(600011.SH)、中國核電(601985.SH)、內蒙華電(600863.SH)、中國電力(02380)、福能股份(600483.SH)、國投電力(600886.SH),建議關注水電上市公司華能水電(600025.SH)、川投能源(600674.SH)

華泰證券主要觀點如下:

電價市場化深入,2022年煤電/核電受益相對更多

我國電價改革不斷向市場化深入,2021年煤價高企倒逼市場化電價上浮比例擴大至20%,高耗能用戶不受限制,由于煤電電量原則上100%進入市場,該行判斷2022年煤電電價彈性最大,收入增厚最可觀;同樣獲得市場化交易量價齊升的核電,由于燃料成本較穩(wěn)定,在凈利潤增厚層面更有優(yōu)勢;風光目前總體市場化交易電量仍較少,水電市場化電價上漲幅度有限且市場化電量不多,影響暫時較小。推薦擁有煤電裝機的多元化運營商華能國際/內蒙華電/中國電力/福能股份/國投電力,核電龍頭中國核電,建議關注水電上市公司華能水電/川投能源。

電價市場化改革逐步深入,兼顧民生和發(fā)展

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電價穩(wěn)中求進,逐步由單一計劃電價向市場化電價改革,經歷了還本付息電價、經營期電價、兩部制上網電價、標桿電價到市場化交易電價的變革,從具體實施看,改革過程兼顧了國計民生和發(fā)展。2019年10月-2021年7月,市場化交易電價不允許較基準電價上浮,以保證工商業(yè)電價只降不升,促進工商業(yè)發(fā)展。2021年10月,因煤價高企,煤電企業(yè)虧損嚴重,國家要求工商業(yè)全部進入市場交易并取消工商業(yè)目錄電價;但為保障農業(yè)和居民用電,其執(zhí)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煤電電價是改革主線,風光電價由補貼走向平價

煤電作為我國主要電源,其電價改革基本與整體電價改革主線一致。同時,煤電標桿電價(2019年電改后稱為“基準電價”)還作為燃機/核電/風光網電價定價參考指標。縱觀我國六大電源電價的改革之路,基本都由最早的“一廠一價”走向標桿電價制度,實現了電價從個別成本到社會平均成本定價的跨越,電力投資效益差異更多由建設成本/運營效率/融資成本差別決定,促進電力建設成本下行和電力運營商運營效率提升。風電/光伏電價因造價的不斷下降,由補貼電價到平價,2021年起,新建陸上風電、除戶用外的光伏項目均步入平價時代,2022年起,新建海風國補也被取消。

2022年煤電收入彈性最大,凈利潤增厚層面核電更具優(yōu)勢

2021年發(fā)改委提出的市場化電價上漲主要是為了緩解煤電發(fā)電因高煤價產生的大額虧損,故該行認為收入方面最大受益的是煤電,但煤電電價上漲部分需抵消一些燃煤成本上升,凈利潤層面該行則認為市場化交易量價齊升的核電由于燃料成本較穩(wěn)定而更有優(yōu)勢??紤]新機組投產帶來電量增長,該行測算中國核電2022年市場化量價齊升帶來的歸母凈利潤增厚為20-28億元,較公司2021年歸母凈利潤80億元增厚25%-35%。水電市場化電量比例不高且市場化電價上漲有限,目前全國風光市場化比例也仍較小,但該行認為未來可期盼水電/風光清潔屬性價值在電價中體現。

風險提示:市場化電價上漲不及預期;用電需求不及預期來帶發(fā)電量不及預期;核電新增裝機投產不及預期。

本文來源于華泰證券電力行業(yè)報告,作者:王瑋嘉等,智通財經編輯:楊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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