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公眾號“雪濤宏觀筆記”,作者向靜姝、宋雪濤
從美國現代基建的規(guī)模和結構來看,基建投資對經濟整體的拉動效應有限,但對一些行業(yè)會有積極影響。美國歷史上的基建規(guī)模越大,越符合當時產業(yè)趨勢,勞動生產率的增長越明顯?;芊窭瓌觿趧由a率的關鍵是聯(lián)邦政府的研發(fā)投入。拜登基建的前提是加稅,相比基建帶來的刺激,更重要的是加稅帶來的財富再分配。
過去一百年的歷史上,美國有四次規(guī)模較大的政府基建。羅斯福時期(總計劃占GDP的31.5%,8年)大力興建公共工程,“以工代賑”;艾森豪威爾時期(總計劃占GDP的5.6%,10年)建設覆蓋全美的州際公路系統(tǒng);克林頓時期(總計劃占GDP的5.83%,20年)的新基建——“信息高速公路”計劃,重新建立了美國在之后三十年的科技優(yōu)勢;奧巴馬時期(總計劃占GDP的0.83%,10年)通過基礎設施建設對沖經濟蕭條。
表1:美國歷史上的重大基建計劃
資料來源:CBO,The Balance,美國國會,天風證券研究所
這一次,歷史回到了羅斯福(貧富差距)和克林頓(技術競爭)都曾面臨的相似時刻,拜登提出了傳統(tǒng)基建和新基建(新能源、信息技術)結合的基建計劃(總計劃占GDP的10.72%,8年)。
圖1:歷史上美國基建同比增速
資料來源:WIND,天風證券研究所
第一,從現代美國基建的規(guī)模和結構來看,基建投資對經濟整體的拉動效應有限,更重要是對一些行業(yè)的積極影響。在拜登三萬億的經濟復蘇計劃中,基建類支出大約是2.3萬億美元,未來8年平的年均支出約占2019年GDP的1.34%。用中國基建對經濟的拉動效果來類比美國基建是不合適的。1995年以來,美國基建投資規(guī)模占GDP比重一直穩(wěn)定在2.5%到3.5%左右,而中國基建投入占比2017年超過20%。
圖2:中美兩國基建投入占GDP比重(%)
資料來源:WIND,天風證券研究所
另外拜登基建并不單純著眼于傳統(tǒng)基建,還包括科技領域投資,核心是保持美國在全球的科技領先優(yōu)勢,“讓美國贏得與中國的競爭”。其中科技領域投資側重于新能源相關行業(yè),涉及新能源車、新能源技術、綠色建筑等領域;傳統(tǒng)基建部分側重于更具政治吸引力的公共設施,尤其在交通運輸方面的投資占比偏高。這也讓拜登基建對于經濟增長和原材料價格的短期拉動效應低于傳統(tǒng)基建。
圖3:拜登基建投資計劃資金分布
資料來源:BEA,天風證券研究所
不過拜登基建計劃中的傳統(tǒng)基建部分將使得一部分自產比例高的美國制造業(yè)從中受益。其中交通運輸的投資額約為4470億美元(剔除了對新能源汽車1740億美元的投資),年均占2019年美國交通運輸業(yè)總投資額的20%。美國運輸和工程機械的自產比例約在78%左右,相關產業(yè)將在基建計劃中明顯受益。
圖4:美國運輸和機械設備國內生產的比例
資料來源:WIND,天風證券研究所
第二,從美國歷史上的基建計劃來看,基建規(guī)模越大,越符合當時產業(yè)趨勢,勞動生產率的增長越明顯。羅斯福新政時期正處于美國城鎮(zhèn)化加速階段,基建投入有效提高了當時的勞動生產率;艾森豪威爾的州際高速公路系統(tǒng)計劃解決了工廠遷往郊區(qū)的交通需求,降低了商業(yè)和工業(yè)成本,進一步刺激了汽車產業(yè)的發(fā)展;克林頓的“信息高速公路計劃”順應了當時信息化的趨勢,促進了產業(yè)結構的合理調整,降低了企業(yè)成本,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奧巴馬的ARRA財政刺激法案只是單純克服蕭條、刺激經濟增長的危機應急策略,基建投向較為傳統(tǒng),對勞動生產率提升效果不明顯。
圖5:美國勞動生產率
資料來源:WIND,天風證券研究所
基建能否拉動勞動生產率的關鍵是聯(lián)邦政府的研發(fā)投入。目前聯(lián)邦政府的研發(fā)支出從投入占比GDP僅有0.6%的水平,要回到美國創(chuàng)建數字經濟時1.4%的水平必須每年額外投入1800億美元的資金,然而這是拜登基建計劃中研發(fā)投入8年的總量。另一方面,與當前產業(yè)趨勢相關的新能源投資遭到了共和黨利益相關者的強烈反對。如果最終落地的基建計劃只是投向了傳統(tǒng)基建、公共設施,那么對美國勞動生產率的拉動效應不大。
第三,拜登基建的前提是加稅,加稅對企業(yè)利潤和資本開支有一定擠出效應。根據美國TAX FOUNDATION的研究,美國企業(yè)稅率提高到28%,將減少美國長期經濟產出0.8%和15.9萬個工作崗位;稅率提高到25%將減少0.4%的產出和8.4萬個工作崗位。[1]相比基建帶來的刺激,加稅和基建的組合對經濟總量影響有限,更重要的影響是財富的再分配。
[1]https://taxfoundation.org/biden-corporate-income-tax-rate
(智通財經編輯:魏昊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