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獲悉,美國交通運輸部(USDOT)周二表示,已批準在華盛頓和波多黎各所有50個州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計劃,該計劃覆蓋約75000英里(120700公里)的高速公路。
據(jù)悉,去年11月,美國國會通過了1萬億美元基礎設施法案,其中50億美元用于幫助各州在五年內(nèi)沿州際高速公路安裝電動汽車充電站。而在美國白宮本月早些時候宣布批準35個州提交的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后,USDOT表示,各州現(xiàn)在可以獲得超過15億美元的資金來幫助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
USDOT的聯(lián)邦公路管理局沒有立即回應就資金將支持多少充電站發(fā)表評論的請求。
另外,USDOT表示,政府資助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必須使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充電站應至少有四個能夠同時為四輛電動汽車充電的端口,在州際高速公路上每50英里(80.5公里)安裝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并位于高速公路1英里范圍內(nèi)。
美國聯(lián)邦基金將支付80%的電動汽車充電成本,剩余部分由私人或州基金支付。
據(jù)了解,美國總統(tǒng)拜登曾表示,希望到2030年美國銷售的所有新車中有50%是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以及建設500000個新的電動汽車充電站。但他還沒有支持到2035年逐步取消新的汽油動力汽車銷售。
不過,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已于8月投票決定,要求該州到2035年銷售的所有新車必須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舉措可能會加速汽油動力汽車的終結,但仍必須得到美國總統(tǒng)批準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