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參與OECD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框架

作者: 智通財經 文文 2016-06-20 20:56:22
?智通財經從香港政府網獲悉,香港政府今日(6月20日)向經合組織表示,香港接受經合組織(OECD)的邀請,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落實應對“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方案的包容性框架,成為Associate一員。


智通財經從香港政府網獲悉,香港政府今日(6月20日)向經合組織表示,香港接受經合組織(OECD)的邀請,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落實應對“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方案的包容性框架,成為Associate一員。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香港會以Associate身分成為BEPS項目的成員,并與經合組織、20國集團及多個國家及稅務管轄區(qū)在平等的基礎上一起工作,以實施BEPS方案及制訂相關標準。

他稱,在釐定落實時間表時,當局會顧及各項相關因素,包括本地稅務制度的特色、所需法例修訂預期涉及的幅度,以及在各項BEPS措施之間釐定優(yōu)次的實際需要。

他補充,政府正就BEPS方案當中的建議進行研究,釐定工作優(yōu)次,并會在適當時間就落實有關建議的策略征求業(yè)界意見,以及就所需的修改法例工作作出準備。

2015年11月,二十國集團通過一套應對BEPS的方案。有關方案涵蓋十五個范疇,目的包括確??鐕髽I(yè)就其利潤承擔應繳稅款,以及避免稅務管轄區(qū)之間就企業(yè)利潤出現(xiàn)“雙重不征稅”的漏洞等。在成為BEPS項目的Associate之時,香港就整套BEPS方案及其一致落實作出承諾,包括當中的四項最低標準,分別涵蓋:打擊具損害性的稅務措施、避免濫用稅務協(xié)定的情況、作出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的規(guī)定以及改善跨境爭議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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