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根據(jù)控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氫能科技有限公司(“隆基氫能”)經營需求,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向隆基氫能提供1.5億元委托貸款額度,委托貸款期一年(自委托貸款手續(xù)完成、委托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委托貸款利率為在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