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中國證監(jiān)會國際部本周(6月15日-18日)共對成都泉源堂、陽光智博、德康農牧、健世科技、蘇新服務這5家企業(yè)的境外上市出具反饋意見,具體如下:
成都泉源堂
一、請說明你公司各員工持股平臺成立的時間、原因及必要性,各平臺內部及各平臺之間是否存在利益沖突。并說明你公司員工持股平臺的運作情況,并說明入股、退股、股權轉讓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履行有關程序,是否存在爭議或糾紛;若存在,是否對本次發(fā)行構成障礙。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二、請補充說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情形、是否存在爭議或糾紛,歷次股權變動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請律師進行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三、請補充說明你公司控股股東及部分股東股權質押是否對本次發(fā)行及全流通產生重大影響。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四、請補充說明你公司報告期內行政處罰的具體情況和整改情況,并說明上述行政處罰是否會對本次發(fā)行及全流通產生重大影響。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五、根據申請材料,本次首發(fā)前已持有你公司股份的部分股東及持有發(fā)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股與間接持股)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已作出專項承諾,自你公司股票在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轉讓所持股份,請補充提交有關承諾。并明確尚未取得聯系的四名股東遵守上述要求的具體措施。請律師進行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六、請補充說明本次發(fā)行和“全流通”完成后你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會發(fā)生變化。請律師進行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陽光智博
一、請說明你公司有關上市公司及所屬企業(y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人員持有所屬企業(yè)的股份,是否符合《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yè)到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2004〕67號)的情況,并提供明確依據。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二、請從公司治理等方面補充說明你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三、請補充你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境外上市后,經營范圍不涉及房地產開發(fā)的承諾。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四、請補充說明你公司有關內部員工間接持有發(fā)行人股份的情形,并補充你公司股東的人數確定依據。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五、請補充說明你公司股東收到監(jiān)管措施及整改情況。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六、請補充說明你公司福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陽光慧優(yōu)、陽光惠佳、陽光智博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龍凈實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陽光健康產業(yè)有限公司等股東與控股股東陽光城集團的關聯關系,是否為一致行動人,實控人是否一致,并提供依據。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德康農牧
一、你公司及各下屬公司在境外發(fā)行上市前后持續(xù)符合外商投資準入政策的承諾。
二、根據你公司申請材料,眾誠金宜、同創(chuàng)德恒為你公司員工持股平臺。請詳細說明普通合伙人的具體情況、各平臺成立的原因及必要性,各員工持股平臺內部及各平臺之間是否存在利益沖突。請說明你公司員工持股平臺的運作情況、出資結構、各出資人在你公司任職情況,并說明入股、退股、股權轉讓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履行有關程序,是否存在爭議或糾紛;若存在,是否對本次發(fā)行構成障礙。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三、請你公司補充說明本次發(fā)行完成后,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是否發(fā)生變更。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健世科技
一、 根據申請材料,你公司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發(fā)生了多次增資及股權轉讓行為,請詳細說明并充分披露該等股東入股的具體情況、原因、入股價格及定價依據等,該等股東與其他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擔任本次發(fā)行的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或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親屬關系、關聯關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持股主體直接或間接持有你公司股份的情形。你公司及下屬公司是否對該等股東入股提供了財務資助等。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二、 根據申請材料,你公司自成立以來發(fā)生了多次增資及股權轉讓行為且部分相近時間內的增資和轉讓價格差距較大。請補充說明歷次增資和轉讓的定價依據、合規(guī)性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三、 請補充提供本次發(fā)行上市前持有你公司股份的股東及持有你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股與間接持股)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作出的專項承諾,承諾自公司股票在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轉讓所持股份。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四、 請補充說明你公司非自然人股東的詳細情況(核查至自然人)及股東人數認定依據。請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證監(jiān)會公告〔2013〕54 號)要求計算你公司股東人數是否超過200人;如超過,請補充提供有關申請文件并履行有關程序。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蘇新服務
一、 請補充說明你公司業(yè)務、資產、人員、財務等方面的獨立性情況。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二、 請補充提供本次發(fā)行上市前你公司股東的專項承諾,承諾自公司股票在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轉讓所持股份。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本文編選自中國證券會官方網站;智通財經編輯: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