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溢集團(00638)公布,就2016年5月20日就有關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jiān)督委員會(PCAOB)于2016年5月18日對公司獨立非執(zhí)行董事WONG Chi Wai Albert作出的裁決,于2017年11月27日董事會收到WONG Chi Wai Albert進一步的通知,獲告知香港會計師公會與WONG Chi Wai Albert達成方案,公會基于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jiān)督委員會在2016年5月18日對WONG Chi Wai Albert的裁決,公會認為WONG Chi Wai Albert違反了專業(yè)會計師道德守則第100.5(c)段及第130.1段關于審核財務報表過程中未能盡責按照適用的技術和專業(yè)準則提供專業(yè)服務。因此公會譴責WONG Chi Wai Albert及WONG Chi Wai Albert須繳付罰款港幣2.5萬元和與其他答辯人合交費用港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