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萬德金融(08163)發(fā)布公告,就有關香港高等法院訴訟案件編號(2015年HCA 170 號)。于2017年11月13日,該公司接獲自高等法院發(fā)出;由區(qū)君宇提起有關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呈請,指稱該公司因被視作未能償還日期為2017年9月29日的該判決中所述的合共440萬港元而可能獲高等法院根據(jù)該條例的條文清盤。
該集團已于2017年10月25日以遞交判決上訴通知書,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且已采取措施尋求對該判決、該上訴、該呈請及其他將予采取適當行動的更進一步法律意見。
此外,該集團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保障集團的利益及資產(chǎn)以及公司股東及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