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洛陽玻璃(01108)公布,2017年9月30日,公司接獲公司最終控股股東中國建材集團通知,中國建材集團收到國務院國資委《關于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7]1029號 ),原則同意公司重組的總體方案,同意凱盛集團參與認購建議A股配售募集資金總額的10%。
重組完成后,公司總股本不超過約5.82億股股份,其中,洛玻集團、蚌埠院和華光集團分別持有約1.15億股、7136.60萬股和637.75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分別不低于19.79%、12.27%和1.10%。
此外,凱盛集團持有不超過約969.18萬股;合肥高新投和宜興環(huán)保科技分別持有302.93萬股和187.72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分別不低于0.52%和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