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銀河(601881.SH)發(fā)布公告,該公司與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河金控”)訂立的《證券和金融產品交易框架協議》已于2019年末到期,由于新框架協議尚未完成簽署,致使無法滿足銀河金控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銀河金控集團”)認購銀河證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銀河證券集團”)所發(fā)行的收益憑證產品需求。鑒于此,公司擬與銀河金控簽署《收益憑證認購與贖回框架協議》,約定銀河金控集團向銀河證券集團認購收益憑證產品的相關事項。
公告顯示,2022-2024年度,銀河證券集團與銀河金控集團在《收益憑證認購與贖回框架協議》下的關聯交易年度上限分別為人民幣35億元、35億元、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