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CGII HLDGS(01940)公布,于2022年5月4日,公司作為第一被告人收到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fā)出的傳訊令狀,而陳先生為原告人。公司對陳先生提出反申索,指控他在進行每項交易時違反了作為司董事的受托責任,違反了公司的內(nèi)控制度,及未有在進行每項交易前進行任何妥善的盡職調(diào)查。
于陳先生表明全面終止其對公司的申索后,于2022年9月20日,陳先生及該公司遞交同意傳票,就陳先生全面終止訴訟向法院尋求許可。于2022年10月 21日,法院就陳先生全面終止對公司的訴訟授出許可,并令陳先生向公司支付除反訴費用外的費用。自此,針對公司的申索已終止。公司將繼續(xù)對陳先生提出反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