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獲悉,8月19日,上交所將《交易規(guī)則》第3.7.10條中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存托憑證的大宗交易成交申報價格范圍調整為:雙方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該股票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的120%和最高價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該股票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的80%和最低價的孰高值。
全文如下:
關于調整《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涉及大宗交易相關規(guī)定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進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以下簡稱《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及存托憑證大宗交易成交申報價格范圍進行調整,并開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的盤中接受時段?,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交易規(guī)則》第3.7.10條中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存托憑證的大宗交易成交申報價格范圍調整為:雙方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該股票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的120%和最高價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該股票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的80%和最低價的孰高值。
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均價=已成交金額/已成交股數(shù)。
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開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的盤中接受時段:本所每個交易日接受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的時間為9:30-11:30、13:00-15:30。前述時段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報于當日15:00-15:30進行成交確認。16:00-17:00仍暫不接受成交申報。
三、本通知規(guī)定的調整事項于2022年9月5日起實施。請各市場參與人做好相關業(yè)務和技術系統(tǒng)準備。本所其他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本文編選自“上交所官網(wǎng)”;智通財經(jīng)編輯:黃曉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