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三和建筑集團(03822)公布,最近,集團接獲一宗公司股份上市前涉及一筆應收客戶款項的仲裁訴訟的臨時仲裁裁決。根據(jù)臨時裁決,預期裁決金額較應收該名客戶合約工程的金額將有所短欠。
誠如招股章程所述,一切有關仲裁的資料均須保密。根據(jù)彌償契據(jù),控股股東(定義見招股章程)已不可撤銷及無條件地共同及個別同意,就集團(其中包括)于上市之前因仲裁訴訟而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及損害賠償作出彌償。
控股股東確認,彼等將于臨時裁決落實時,向集團彌償上述仲裁的最終裁決金額與應收客戶合約工程金額之間的差額。有鑒于此,董事會認為,臨時裁決的結果不會對集團的業(yè)務、營運及財務狀況構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