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27日,深交所對萬方城鎮(zhèn)投資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ST萬方,000638.SZ)及原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張暉給予通報批評。經查,2011 年 4 月 27 日,*ST 萬方作為借款主體與第三方簽訂借款協議,向第三方借款 2,200 萬元,其中 2,000 萬元直接匯入*ST 萬方原控股股東萬方源銀行賬戶。上述行為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占用金額占*ST 萬方 2010 年經審計凈資產的 9.96%。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述資金占用已通過債務沖抵方式解決。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