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向光云科技(688365.SH)發(fā)出2021年報問詢函 要求說明銷售費用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4月24日,上交所向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云科技,688365.SH)發(fā)出2021年報問詢函。

智通財經(jīng)APP獲悉,4月24日,上交所向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云科技,688365.SH)發(fā)出2021年報問詢函。問詢函指出,年報顯示,2021年光云科技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5.45億元,同比增長6.94%;實現(xiàn)歸母凈利潤為-5,954 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5,322 萬元,同比下降 163.55%;實現(xiàn)歸母扣非凈利潤為-9,031 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 13,368 萬元,同比下降 308.23%。公司稱,利潤大幅下滑主要系 2021 年度期間費用大幅增加所致。公司 2021 年度銷售費用為 17,548.14 萬元,較 2020 年增加 7,570.39 萬元,同比增長 75.87%。上交所要求光云科技結(jié)合銷售人員數(shù)量增加、增加的銷售人員薪酬等,說明銷售費用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與銷售人員數(shù)量增加相匹配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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