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天山(300313.SZ)發(fā)布公告,2021年8月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1)浙02民初1472號《改期開庭通知書》,現(xiàn)因客觀原因,公司與大象廣告追償權糾紛一案改定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時15分在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五審判庭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