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威控股(08059)董事會宣布,于2017年4月11日其自提議人士吳雄檳接獲日期為2017年4月10日的函件,該函件提述提議,據(jù)此,提議人士已請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于4月10日函件中,提議人士已確認提議的所有理由以令其信納的方式進行;同意將于股東特別大會上考慮的決議案無須于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及同意股東特別大會無限期延期。
股東特別大會將按原計劃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9時30分舉行。然而,如上文所披露,由于提議人士不會繼續(xù)提出提議,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的所有第1項至第18項普通決議案不再適用。
預(yù)期股東特別大會主席將在大會的同意下提呈一項決議案以無限期(即無限期地)延期股東特別大會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的所有普通決議案。
上述決議案涉及,委任5名人士為公司董事;罷免公司執(zhí)行董事車曉艷、劉中平、文偉麟,罷免公司獨立非執(zhí)行董事陳錦華及白洪海;及罷免董事會自2017年2月17日至股東特別大會日期所委任的任何其他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