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ST中捷(002021.SZ)發(fā)布公告,公司于4月22日晚收到廣州中院案號為“(2020)粵01民初2011號”的傳票及《民事裁定書》。根據(jù)傳票顯示,廣州中院受理的原告廣州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包括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在內(nèi)18名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開庭時間為2021年7月9日。
廣州中院已對公司部分銀行賬戶進行了凍結(被凍結的賬戶數(shù)為5個,占公司本體總銀行賬戶數(shù)約28%;被凍結的金額為17.81萬元,占公司本體總銀行賬戶余額的96.68%,占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貨幣資金金額的0.14%),同時還對公司三處不動產(chǎn)進行了查封,對公司所持股權進行了凍結。
截至目前,本次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