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特銳德(300001.SZ)發(fā)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青島特銳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審核函〔2020〕020368號)(簡稱“落實函”)。深交所發(fā)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fā)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現(xiàn)需公司就有關事項予以落實并提交回復。
公司將按照落實函的要求,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就有關事項逐項落實,在落實之后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對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的回復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