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中國(00298)公布,于2017年1月5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廣州莊士投資咨詢作為賣方與買方深圳市匯聰投資訂立出售協(xié)議,以代價人民幣6450萬元將出售股份售予買方。代價已由買方于協(xié)議簽署當日以現(xiàn)金支付予賣方。
出售股份,即深圳公司5000萬股已發(fā)行及繳足股款的股份(連同4000萬股未繳股款的注冊股份),合共相當于深圳公司約3.1%的股權(quán)。
上述深圳公司為深圳市同心投資基金股份公司,于2013年在中國成立,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9.4億元,并主要從事(其中包括)投資控股,物業(yè)投資及發(fā)展,以及融資業(yè)務。
深圳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除稅前及除稅后溢利凈額則分別約為人民幣1.67億元及人民幣1.22億元。預計出售事項將為集團帶來收益凈額人民幣1070萬元。
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凈額將約為人民幣6070萬元,并會撥作集團營運資金。
于出售事項完成時,賣方將仍持有深圳公司1000萬股已發(fā)行及繳足股款的股份,相當于深圳公司約0.3%的股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