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山西路橋(000755.SZ)發(fā)布公告,近日,公司相繼收到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dá)的民事起訴狀,(2020)晉01民初977號、981號、982號、989號、1008號-1037號、1057號-1076號、1077號-1083號、1085號-1097號、1099號、1100號、1103號-1116號應(yīng)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材料,合計90起證券虛假陳述責(zé)任糾紛案件。本次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原告:邱越賢、曹雙玲、邵云靜、趙鳳堯、丁永軍等90人。被告:山西路橋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邱越賢、曹雙玲、邵云靜、趙鳳堯等90人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321.55萬元;(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dān)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原告認(rèn)為因被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使其受到投資損失,原告購買股票的時間在被告虛假陳述實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為維護(hù)其合法權(quán)益,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無應(yīng)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及仲裁事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述案件的判決或裁定,上述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尚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