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中國通海金融(00952)發(fā)布公告,由于存在未予支付款項,于2020年8月31日,代理人(為及代表貸款人行事)、借款人及張志祥(作為借款人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及個人擔保人)就提早償還融資及應計利息訂立清償契據(jù)。
借款人同意于2020年10月5日前向代理人提早償還未償還金額5709萬港元,當中2812萬港元為融資的部份本金額,而2897萬港元為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應計利息。融資及應計利息的余下結余須于2020年11月14日前由借款人償還。應計利息應計算至最終清償償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