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鵬程亞洲(00936)發(fā)布公告,誠如公司日期為2019年12月9日的公布所披露,廣東大合的少數股東就廣東大合股東之間的爭端向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此,少數股東向法院提出民事申訴,并要求法院廢除廣東大合有關更換少數股東所委任的廣東大合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決議案。
因應此訴訟,于2019年11月27日,大旺向法院提交廣東大合的清盤呈請,并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法院的受理通知書。于2019年11月28日,大旺成功取得法院命令凍結廣東大合銀行賬戶中最高人民幣7800萬元資產。
鑒于與少數股東的爭端,廣東大合拒與大旺及鵬程亞洲合作。盡管鵬程亞洲管理層多次向廣東大合作出口頭及書面要求,但自2019年12月28日起至今,公司人員及公司核數師的代表仍被拒絕進入廣東大合的辦公室及種植場。
廣東大合的公司印鑒、財務文件及其他財產由少數股東保管,而少數股東拒絕歸還有關物品予大旺所委任的廣東大合代表人。于2020年1月6日,廣東大合針對該法定代表人及少數股東向法院提出民事申訴,要求他們歸還廣東大合的公司印鑒、多份官方注冊文件、資料及財產,而法院已于2020年2月7日發(fā)出受理申訴通知書。
此外,針對該法定代表人所涉包括非法為廣東大合注冊新公司印章的欺詐行為,也已向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訴。此外,大旺向中國各大政府機構,如茂名市政府、茂名政法委、茂名市公安局及茂名社保局作出上報,以嘗試就該法定代表人的不法行為及與少數股東的爭端尋求政府干預及協(xié)助。
于4月22日,法院尚未就與少數股東的爭端、清盤呈請及歸還財產的申訴編定聆訊日期。
公司管理層、核數師及公司審核委員會已討論有關佳誠集團的事宜,并就針對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所出具的不發(fā)表意見聲明達成一致意見。就不發(fā)表意見而言,管理層、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之間并無意見分歧。
管理層、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于2020年3月27日舉行會議,以討論本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yè)績。于會議上,審核委員會成員詢問管理層關于廣東大合的財務申報狀況。管理層匯報,自2019年12月28日,盡管本公司多番努力,本公司的代表及核數師的代表仍被拒絕進入廣東大合的辦公室及種植場,以進行審計工作。
公司未能取得廣東大合自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完整賬目及紀錄連同證明文件。管理層也已就與少數股東的爭端,向審核委員會匯報最新情況。核數師已向審核委員會提交其審核委員會報告,當中載有針對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的不發(fā)表意見所考慮的理據及進行的會計處理。
經考慮管理層就廣東大合所作的報告及核數師委員會報告,審核委員會同意就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出具不發(fā)表意見聲明。假設公司于公司的股東特別大會上就出售佳誠投資有限公司的51%已發(fā)行股份可取得股東批準,預期在與核數師進行討論后,就公司的損益賬及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涉及佳誠的期初結余所出具的不發(fā)表意見聲明將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發(fā)出,而就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所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將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發(fā)出。
鑒于上文所述,公司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將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發(f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