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藍德集團、融資租賃公司涉及3起仲裁、訴訟案件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發(fā)布公告,近期,公司先后獲得藍德環(huán)??萍技瘓F股份有限...

智通財經(jīng)APP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發(fā)布公告,近期,公司先后獲得藍德環(huán)保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藍德集團)、深圳市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權益,并將其納入會計報表合并范圍。

藍德集團、融資租賃公司涉及3起仲裁、訴訟案件,包括:德州藍德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藍德集團全資子公司,簡稱“德州藍德")、藍德集團與中國五洲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五洲)的仲裁及訴訟事項;廣西藍德再生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藍德集團全資子公司,簡稱“廣西藍德”)、藍德集團與永清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永清環(huán)保)的訴訟事項;融資租賃公司與騰邦物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騰邦物流)、廣州潮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潮振)、騰邦集團有限公司(騰邦集團)、鐘百勝、徐浩的仲裁事項,

1.2018年12月,德州藍德、藍德集團與中國五洲就德州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及德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廠滲瀝液處理項目總承包工程(德州項目)產(chǎn)生仲裁及訴訟。

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1日、2019年7月19日,德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并于2019年9月10日做出裁決:德州藍德于裁決書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中國五洲支付工程款6719.12萬元,退還履約保證金1328.5萬元,退還質(zhì)保金1236.25萬元;德州藍德于裁決書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按標準向中國五洲支付資金使用費;

駁回中國五洲請求裁決藍德集團對德州藍德的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仲裁申請;駁回中國五洲要求就涉案工程折價、拍賣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的仲裁請求;駁回德州藍德的反請求申請;本案仲裁費48.36萬元,由德州藍德和藍德集團各承擔24.18萬元;反請求仲裁費13.31萬元,由德州藍德承擔;鑒定費9.8萬元由德州藍德承擔。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自做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決以中國五洲與藍德集團之間沒有仲裁條款為由,駁回了中國五洲要求藍德集團對德州藍德的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請求。中國五洲在仲裁裁決做出后,于2019年10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藍德集團為德州藍德就仲裁裁決項下的給付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開庭審理,于2019年12月6日做出一審判決,支持中國五洲訴訟請求。藍德集團于2019年12月18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并改判駁回中國五洲的起訴請求。2020年3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0年1月,中國五洲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法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該案件正在執(zhí)行中。

2020年1月20日,德州藍德、藍德集團以德州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在認定仲裁主體資格上、在仲裁審理范圍的認定上均存在嚴重錯誤為由,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2020年2月25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20)魯14民特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德州藍德、藍德集團的申請。

2.2019年11月,廣西藍德、藍德集團與永清環(huán)保就南寧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廠改擴建項目產(chǎn)生訴訟。

廣西藍德于2020年1月15日遞交反訴材料,訴稱因永清環(huán)保未按期完工造成工期延誤,要求永清環(huán)保賠償因此給廣西藍德造成的損失5000萬元,并要求原告配合項目竣工驗收及交付竣工備案資料。該反訴已于2020年3月23日獲法院受理。

3.2019年3月28日,融資租賃公司就應收賬款保理合同事項,向深圳國際仲裁院(國際仲裁院)申請仲裁。

2019年10月21日,國際仲裁院進行了開庭審理,并于2019年12月24日作出裁決。裁決結果主要內(nèi)容如下:騰邦物流償還融資租賃公司保理融資款本金5000萬元;騰邦物流支付融資租賃公司保理融資款逾期利息,以5000萬元為基數(shù),按日萬分之六點六的標準,自2019年3月12日起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

廣州潮振、騰邦集團、鐘百勝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徐浩在其所持有的廣東河源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0萬股股權及其孳息價值限額內(nèi),對騰邦物流的上述債務承擔賠償責任;融資租賃公司律師費5萬元、本案保全費0.5萬元、保全責任保險費2.5萬元、仲裁費41.2萬元由被申請人承擔。

以上確定的各項應付款項,被申請人應在上述裁決作出之日起十日內(nèi)支付完畢。上述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申請人均未按規(guī)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融資租賃公司已于2020年1月6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要求被申請人按照仲裁裁決,向融資租賃公司履行給付義務。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此項強制執(zhí)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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