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益華控股(02213)發(fā)布公告,有關清盤呈請,根據(jù)香港法律,清盤開始日期之后就公司財產(chǎn)(包括據(jù)法權產(chǎn))作出的任何產(chǎn)權處置,以及任何股份轉讓或公司成員地位的任何變更,除非取得高等法院的認可令,否則均屬無效。董事會謹此澄清,清盤開始日期(即提出該呈請的日期)為2020年3月17日,而非2020年3月19日。因此,除非取得高等法院的認可令,否則于2020年3月17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產(chǎn)權處置均屬無效。
另一方面,公司亦已與呈請人進行磋商以達成和解。公司正在就其就該呈請所采取的進一步行動,與其法律顧問緊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