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產(chǎn)(00845)公告稱,于2016年10月31日,要約人知會該公司,由于其需更多時間作最終籌備以取得可能私有化所需資金,于2016年10月30日,要約人向執(zhí)行人員提交將最后期限延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請。
據(jù)董事會向要約人所了解,自確認或否認要約意向裁定作出以來,可能私有化已取得重大進展,可能私有化建議的重大條款均已作實。故此董事會對要約人的期限延展申請及期限延展并無反對意見。
公告稱,于2016年10月31日,執(zhí)行人員已表示其將同意將最后期限延至2016年11月30日。要約人及該公司均了解,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期限延展為最后一次,而執(zhí)行人員將不會就最后期限的任何進一步延展授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