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團控股(00404)委任3名共同臨時清盤人

新昌集團控股(00404)公布,于2019年1月18日,該公司百慕達律師Walkers Bermuda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楊磊明及何國樑以及Deloitte Ltd.的Rachelle Ann Frisby為該公司的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

智通財經(jīng)APP訊,新昌集團控股(00404)公布,于2019年1月18日,該公司百慕達律師Walkers Bermuda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楊磊明及何國樑以及Deloitte Ltd.的Rachelle Ann Frisby為該公司的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

百慕達法院的大法官Narinder Hargun于2019年1月18日聆聽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百慕達法院已作出該公司的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尋求的命令,且共同臨時清盤人的委任即時生效。于提交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后,該公司獲悉,該公司的債權人及股東VM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已于2019年1月17日向百慕達法院提交有關該公司的清盤呈請書。VMS呈請書已獲百慕達法院排期于2019年2月15日聆訊。

最后,該公司亦知悉,該公司的債權人昇捷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向香港聯(lián)交所作出公告,表示已針對該公司尋求該公司由香港高等法院清盤的命令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呈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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