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AAPL.US)就禁售令發(fā)起上訴,福州中院:裁定不可上訴 沒有二審

作者: 智通財經 林喵 2018-12-11 15:24:07
該裁定事項屬于專利禁制令范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

智通財經APP獲悉,高通昨日宣布,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蘋果在中國市場進口和銷售多款型號手機。對此,蘋果今日早間回應稱,已于周一向法院申請復議,這是對初步禁令提出上訴的第一步。但相關人士昨夜向媒體確認,該裁定事項屬于專利禁制令范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

該禁制令適用于全國范圍,生效后,中國范圍內的蘋果專賣店將禁止售賣禁制令中涉及的機型。受禁令影響的機型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此外,來自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顯示,高通起訴的蘋果四家子公司分別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高通公司聲明裁定書不適用蘋果公司委托和碩聯(lián)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蜂窩產品,也就是說被禁售的蘋果產品不包括和碩生產的iPhone。

高通與蘋果因專利之爭而“交惡”由來已久,雙方之間的國際訴訟往來不斷。此前2017年初蘋果以壟斷市場、妨礙公平競爭為由在美國起訴高通。而高通則選擇在全球多地發(fā)起要求禁售iPhone的訴訟。

這次在中國市場“開撕”,也是因為中國是蘋果公司營收極其重要的市場,也是蘋果全球供應鏈的最重要組成部分。除美國本土外,在蘋果公司全球營收中占比超10%的市場就只有中國了。去年,蘋果在大中華區(qū)營收總額超447億美元,占比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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