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美凱龍(01528):“15紅美01”利息補償申報期為11月12日至次年2月11日

紅星美凱龍(01528)公告,根據公司于2018年7月5日發(fā)布的《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5紅美01”公司債券利息補償實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81),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間的利息補償將通過投資者進行利息補償申報、發(fā)行人發(fā)放利息補償的方式實施。

智通財經APP訊,紅星美凱龍(01528)公告,根據公司于2018年7月5日發(fā)布的《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5紅美01”公司債券利息補償實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81),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間的利息補償將通過投資者進行利息補償申報、發(fā)行人發(fā)放利息補償的方式實施。

此次利息補償對象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間(含2018年11月9日,簡稱“補償期”)任一個或多個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5紅美01”債券持有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向公司申報利息補償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經公司適當核查無異議后,將其確定為此次利息補償對象。

此次利息補償申報期為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提請投資者在規(guī)定申報時間內按照公告要求向公司提供有效申報材料。

此次利息補償金額計算方式如下:補償金額=補償期內持有金額×補償期內持有天數÷365天×補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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