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高鵬礦業(yè)(02212)公布,要約人及該公司謹(jǐn)此澄清,于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及于2018年8月15日,除不可撤回承諾及截至2018年8月15日要約人簽立的股份抵押以押記其持有的所有股份以及其以西證(香港)證券為受益人根據(jù)股份要約將予收購的股份外,要約人或其任何一致行動人士與任何董事、近期董事、股東或近期股東并無訂立任何關(guān)于該等要約或依賴該等要約的協(xié)議、安排或諒解(包括任何賠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