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信控股(01246)發(fā)布公告,于2016年7月25日,本公司(作為賣方)與買方訂立該協(xié)議,據(jù)此,公司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珍旋已發(fā)行股本的49%,總代價為8000萬港元(可予調整),將與公司結欠買方的部分債務抵銷。
倘毅信工程于完成日期的未經審核資產凈值的49%高于6260萬港元,則代價將為8000萬港元與按按完成資產凈值的49%與6260萬港元間的差額的總額;及8000萬港元(以較高者為準);或者等于或低于6260萬港元,則保持8000萬港元不變。
于完成時,公司及買方將分別持有珍旋已發(fā)行股本之51%及49%,而珍旋將繼續(xù)為公司的附屬公司。珍旋集團于2016年6月30日止未經審核的綜合資產凈值為1.168億港元。另外珍旋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毅信工程主要以地基分包承建商身份在香港從事地基業(yè)務。
董事認為,出售事項將直接降低本公司的債項及利息,同時改善公司的流動資金及整體財務狀況,故對公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