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地農(nóng)業(yè)(08153)與Artic Blue已達成和解并訂立清償契據(jù)

智通財經(jīng)APP訊,科地農(nóng)業(yè)(08153)發(fā)布公告,該公司與Artic Blue已達成和解,并于2018年4月26日訂立清償契據(jù).

智通財經(jīng)APP訊,科地農(nóng)業(yè)(08153)發(fā)布公告,該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嘗試于網(wǎng)上存取其銀行戶口時發(fā)現(xiàn)其銀行戶口因?qū)υ摴咎岢龅那灞P呈請而被暫停。

于該公司進一步查詢下,該公司獲悉,Artic Blue Corporation已于2018年4月24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提交案件編號為HCCW107/2018的清盤呈請以對該公司進行清盤。

Artic Blue從未向該公司送達該呈請,故該公司直至2018年4月26日向Artic Blue進行查詢前并不知悉該呈請之存在及細節(jié)。Artic Blue指稱該公司結(jié)欠其合共3317.8萬港元。該公司否認結(jié)欠Artic Blue所指稱的合共3317.8萬港元,然而,于獲悉Artic Blue已向法院提出該呈請后,該公司已隨即與Artic Blue展開討論及磋商以試圖解決Artic Blue與公司之間的爭議。

該公司與Artic Blue已達成和解,并于2018年4月26日訂立清償契據(jù),據(jù)此:

公司已同意向Artic Blue悉數(shù)支付2500萬港元以及Artic Blue對公司所有申索的最終付款;該公司須于簽署清償契據(jù)后向Artic Blue或其代名人支付清償金額中的1000萬港元;該公司須盡其最大努力于2018年5月31日或以前向Artic Blue或其代名人支付清償金額中的500萬港元;該公司須于2018年6月30日或以前向Artic Blue或其代名人支付清償金額的余額;

以及Artic Blue承諾,于簽署清償契據(jù)后,其須于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撤銷或撤回該呈請,且不就訟費對公司頒令,而該公司須向Artic Blue提供一切合理協(xié)助以促使撤銷及撤回該呈請。

此外,該公司已于簽署清償契據(jù)后于2018年4月26日以支票方式向Artic Blue代名人支付清償金額中的1000萬港元,而Artic Blue已向該公司承諾,其將會根據(jù)清償契據(jù)于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撤銷或撤回該呈請,且不就訟費對公司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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