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jīng)APP訊,圣馬丁國際(00482)發(fā)布公告,于2018年1月11日,該公司接獲法院命令,法院根據(jù)2017年12月7日的同意傳票中條款同意授予命令。
根據(jù)命令,法院作出如下安排:
原告人向第一被告人的回復(fù)答辯狀時間延長至2018年1月22日;
原告人向第二被告人及第三被告人的回復(fù)答辯狀時間延長至2018年1月29日;
原告人要立即向第一被告人支付該申請同意傳票費用為港幣$1040元。
此外,原告人要立即向第二被告人及第三被告人支付該申請同意傳票費用為港幣$1040元。